我一直对两个问题非常好奇,苹果公司为什么能想出 App Store 这种模式?以及,为什么是亚马逊首先提出云服务的概念?最近的阅读大体解答了我的疑惑。
Andy Hertzfeld的《苹果往事》中提到了一段历史:
苹果已经从苹果II上体会到与外部相关软件商共赢的好处,当小公司Software Arts所开发的VisiCalc电子制表软件在商业市场上获得良好的反响时,苹果II的销售也因此暴增了10倍。麦金托什也准备依循苹果II的成功模式,成为业界标准,所以尽快选择合作的外部软件开发商变得非常的重要。(P48)
由此推断,与软件商(开发者)共赢的思路,可能在这个时候就种下了。App Store 只是20多年后这一思路的自然演化版。
再来看看亚马逊。最新一期《商业价值》杂志有篇文章《关于亚马逊的三个问题》,文中简略地提到了亚马逊在全面盈利前的7年波折:
1996年11月,亚马逊在西雅图建立了第一个库房,从此一发不可收。实际上,亚马逊现在遍布美国的19个配送中心 (物流中心),有7个建于2002年盈利之前。
但是那个时候,没有一个分析人员不认为亚马逊配送系统能力过于超前了,其1999年-2000年设立的配送中心仅用足了配送能力的30%。《巴伦周刊》曾在一篇严厉批评文章中把疯狂扩张的亚马逊称为“Amazon.Bomb”。
从2001年起,迫于盈利压力,贝索斯决意向其他零售公司出租当初“唯我独尊”的库房设施和技术平台。令贝索斯没有想到的是,亚马逊那些显然处于闲置状态的资产,带回了可观的回报。
于是,贝索斯在2002年便成立了亚马逊网络服务部门 (Amazon Web Services,简称AWS),开始专门运营IT服务 (销售存储、计算和其他后台数据中心服务) ——这比谷歌提出“云计算”的概念要早4年。
被迫出租闲置的库房和配套 > 带来意外的回报 > 嗅出商机迅速将该模式移植到互联网
最让我惊叹的是贝索斯的速度 (或者说远见)——从网下到网上的移植,仅仅1年。
这样的结果看似无心插柳,其实有因可循:贝索斯是个高瞻远瞩的技术狂。
作为第一个完整商业年份的1996年,亚马逊在口碑传播中实现了1570万美元的销售额。然而,随着订单的几何级增长,贝索斯意识到,亚马逊如果想继续提供他所设想的服务水准,就必须拥有自己的库存和配送系统,这也就意味着,亚马逊基于互联网概念的“轻公司”模式,必须被舍弃。
于是接下来亚马逊疯狂地修建物流中心,疯狂地追逐用户体验,它的员工“可以毫无顾忌地花掉50美元,去保证将一件25美元运送成本的商品送到顾客手中。” 贝索斯曾说:“我们就是要做些过度建设,如果不这么做,就会像其他互联网公司那样使我的客户失望。”,“在实体世界里,传统的利器是:地段,地段,地段”,他说,“而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3件事是:技术,技术,技术!”
不具备技术思维的人不会去建设服务能力超前的高效物流库房,也就无法出租获得高额回报,更不会意识到物理空间的回报能迅速移植到虚拟空间里 (倒极有可能转型成专业仓库出租者)。
联系这两个例子,如果说 App Store 是“与外部软件商共赢”传统的自然演化,那 AWS 就是强人哲学+运气的结果 (可能也有部分90年代末期 Net PC 思潮的影响)。
那么,为什么单单是他们?为什么不是其各自领域里的同行比如微软或者eBay?目前我还没法回答,也许其偏执狂一般的掌舵人是一个重要因素 (但愿不是关键因素)。
中国的互联网行业或者电子商务领域会出现这样开一时风气之先的公司吗?我觉得至少现阶段,还没有这个可能性。贝索斯那句对投资者近乎狂妄的宣言可以作为答案:
“如果你寻求的是短期回报,就别往这儿凑合。我们卓越地投资于未来”。
读brant的文章很受益,谢谢Brant :)